男子因妻子不断拨打自己 驾摩托车将其碾压
一脾气暴烈的男子仅因妻子不停地拨打自己的,便怒火中烧地到妻子住所打砸物品,并驾驶摩托车碾伤妻子,结果触犯刑律而陷落法。近日,被告人*祥龙被隆昌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被告人*祥龙今年55岁,是隆昌县响石镇人,由于脾气暴烈,与妻子李秀琴长期不合而分居。2013年9月27日22时许,被告人*祥龙因不满妻子李秀琴不停拨打自己的,便怒气冲天地驾驶摩托车赶到隆昌县龙市镇李秀琴住处,将家中的部分物品砸坏。当他发完气后准备骑摩托车离开时,被妻子阻止。*祥龙立即驾驶摩托车将妻子李秀琴撞倒并从其身上碾压过去,然后离开现场。经鉴定,碾压导致李秀琴股骨头坏死属重伤二级;左肘关节脱位属轻伤二级;左桡骨远端骨折属轻伤二级。 案发后,*祥龙支付了全部医药费并取得了妻子谅解。2014年8月6日,被告人*祥龙主动到隆昌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9月17日,公诉机关审查查明*祥龙相关犯罪事实后,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祥龙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一处重伤,两处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被告人*祥龙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于近日依法判决被告人*祥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文中人为化名)(卿树良 曾加宏 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