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名别太早?
成名别太早?
Time 2015-09-10 14:11:44 情感驿站
女人口述
48岁,是非洲一些极度贫困国家的平均寿命。这些国家充满着饥荒、战争、疾病,夭折和死于非命的现象比比皆是。
休斯顿的皮肤也是黑的,她却是一个美国人。世界最强大的国家美国,平均寿命为78岁。这就意味着,休斯顿提前30年离开了人世。
这个女人不是死于贫困,也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品和酒精。更准确地说,她死于自己缺乏节制的欲望,死于和自己的战斗中。
张爱玲说过:成名要趁早。成名早有早的好处:可以赢取更多的金钱和地位,更早享受人生。但是,成名早也有早的坏处,那就是死的可能也更早。
人说穿了就是一具肉体,肉体分裂成两部分:感官的,精神的;魔性的,神性的。前者代表欲望,后者代表意志。欲望和意志都试图控制肉体,前者重浊,后者轻清。只是大部分人在欲望面前败下阵来。
名气、地位和金钱始终是欲望的帮凶。很多人早死,其实是找死——自找的。成名越早,他们越有条件和机会疯狂地利用自己的身体,穷极各种感受,包括混乱的不加节制的性生活,包括酗酒、抽烟,更包括吸*。所有这些,都加剧了一个人肉体的透支和衰败。看看娱乐圈里那些吸*和性丑闻,就会懂得,一个人有钱有名声,如果意志力缺乏,等于是给自己挖掘了坟墓。
在休斯顿身上,我们看到了成名早的坏处。休斯顿20岁不到就成名了。此后金钱滚滚。金钱和名声来得太容易,心智、尤其是意志力没有充分发育成熟,一个人怎么能抵制住诱惑?30岁出头的时候,休斯顿就亲手开启了死亡之门,生活陷入混乱。
普通人有条件和机会性乱和吸*吗?没有。因为我们缺钱缺机会。也许我们有机会在40岁或者50岁时成为一个暴发户,但我们的心智早就发育成熟了,懂得节制和爱惜自己,变得惜命。
2002年,休斯顿在一个访谈节目中自我评价:“最大的魔*是我自己。我有时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有时是最凶恶的敌人。”2002年,距离休斯顿的非正常死亡时间长达10年,她有的是时间调整和修正自己的生活,但她已经身不由己,已经失去战胜自己的能力。这句话就像是醉生梦死的休斯顿突然呈现出来的清醒状态。此后,她没能把这种昙花一现的清醒状态维持下去,常年吸*和酗酒,很快就毁掉了自己。
——早年中国著名大学和新加坡、台湾的著名大学开展电视辩论赛时,有个辩题叫做“知易行难”还是“知难行易”。现在我来告诉你准确答案:在精神领域,“知难行易”;在欲望领域,“知易行难”。
休斯顿有一首歌,叫做《我将永远爱你》。她唯独没有爱自己。这个在恐怖大亨拉登眼里“最美的女人”成为自己“最凶恶的敌人”。在和自己的战斗中,休斯顿失败了,亲手把自己送进了坟墓。
这样死去的人值得同情吗?不值得。
本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