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路,我是年12月退役后在原部队驻地(省外)学习完驾照,年年底前往安置地退役*人事务部门报销学费的一名退役*人,在报销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我将报销的材料准备好就可以给我转账报销,但是当我准备好材料后,又被告知我异地参加驾校学习的不符合报销规定,身边很多战友都是异地学完后在安置地报销了,为何我的就不行,有没有明确的*策规定呢?谢谢!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战友,关于退役士兵易地参加教育培训后报销事务,据小编了解,根据民*部财*部总参谋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民发〔〕11号年1月16日)规定:
“允许退役士兵在安置地省级行*区域内的承训机构中易地选择教育培训机构,让退役士兵满足意愿的选择性更强。
退役士兵可凭《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安置地民*部门证明向培训机构所在地民*部门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厅(局)审核同意后,易地参加教育培训,所需交通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理。
毕业后,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费收据向安置地民*部门申请,按不超过安置地相关教育培训标准据实报销。”
这里详细明确了,退役士兵参加易地教育培训的条件和报销流程,结合小编跟所在地退役*人事务部门的
“像你这种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是需要你在外省报考驾照时,提前到户籍地退役*人事务局进行报备的,如果没有报备的话确实无法报销费用”。
因此,小编建议你向安置地退役*人事务部门询问清楚,如果确实是未报备的原因不给报销的话,那是符合*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