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初次见到藜麦苗的时候都以为是灰灰菜,那么藜麦到底是灰灰菜吗?藜麦和灰灰菜到底什么关系?
先来互相介绍认识一下吧。
年底,联合国宣布年为“国际藜麦年”。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藜麦是个新鲜词。你也许会问:藜麦是什么?是一种麦子吗?为什么要确立“国际藜麦年”呢?伴随着好奇,让我们来认识一下藜麦吧!
南美洲安第斯山区,有一种古老的传统作物——藜麦。其栽培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年,生活于安第斯山脉中部的秘鲁人和玻利维亚人就意识到这种不起眼的小草是可果腹的东西。它种植容易,生长迅速,可采其籽充饥。一传十,十传百,藜麦的栽培地向南延伸到智利、阿根廷,往北则扩展至厄瓜多尔、哥伦比亚等国家。
“藜麦”一词是“quinoa”的中文翻译,出现在汉语词典的时间不长。这主要是因为藜麦在全球的引种栽培时间不长,近10多年来才开始从南美洲“移民”至北美洲、欧洲和亚洲等国家及地区。由于藜麦来自南美洲高山地区,造就了其耐旱、耐寒、耐贫瘠、适应性广的特点,在世界大部分温带地区都适合生长。年前后,我国开始引种,进驻中国的第一站是西藏。紧接着,我国西北地区开始有栽培基地,主要出口欧美市场。看到这,也许你会问:藜麦是一种麦子吗?
藜,俗称灰灰菜,藜科藜属植物,每年春末夏初,我们都会采一些回来当野菜吃。今年采的多,于是便摊在阳台上晒干了,当干菜存起来。等以后想吃的时候拿出来,用水泡泡,再焯一下,捞出来等水沥干,然后切碎了凉调或者炒着吃,味道都非常不错。
今天的人们只知道灰灰菜可以当野菜吃。但其实在古代,世界范围内许多地方的人们都种植藜来作为粮食作物,比如最近几年炒得比较火的藜麦,号称“最适宜人类的完美的全营养食品”,其实就是南美洲安第斯山区印第安人的传统粮食作物。藜的嫩叶可以作为蔬菜,藜的种子可以炒食,还可以磨成粉制作成各种面食。
《华夏考古》上有一篇文章《河南新密古城寨城址出土植物遗存分析》认为,在龙山时代,中原地区的人们已经开始利用杖藜的茎叶和未成熟的花序作为蔬菜和禽畜饲料了,而进入夏商时代以后,中原地区的人们很可能已经通过人工种植的方法在获取藜的种子以作为食物。
不过,在夏商以后的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出,藜作为一种栽培作物,虽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但是一直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
藜作为一种粮食作物退出历史舞台,大概是在秦汉之际。首先,大概成型于这一时期的“五谷”——稻(水稻)、黍(糜子)、稷(谷子)、麦(麦子)、菽(豆子)、麻(大麻)——概念中,并没有藜的地位;其次,东汉人许慎所著《说文解字》中,对“藜”的解释为:“草也”;第三,《汉书·郊祀志》云:“嘉禾不生,而蓬蒿藜莠茂。”藜与蓬蒿、杂莠相提并论,显然已经彻底沦为一种野草了。
不过,藜作为一种野菜,在中国此后几千年的历史里,依然源源不断地为黎民百姓长久地享用着。
另外,据有人考证,古代“藜”、“藋(di)”同义,藜为泛称,藋为专称,藜叶背面灰白且植株高大者称“灰藋”,后讹为“灰涤”,并进一步讹为“灰条”。不知道这一考证有几分可信。不过,我们老家确实称灰灰菜为“灰条”。
灰灰菜的南美洲“远亲”
藜麦不是麦子,它只是一种类似于麦子的藜科植物。因此,英文里有假谷物“pseudoceral”之说,也有人将其译为藜谷或黑谷。提到藜科植物,也许你会觉得陌生。事实上,餐桌上的菠菜和野地里的灰灰菜都属于藜科。从植物形态特征而言,藜麦与常见灰灰菜最相似。这是因为在植物系统进化树上,它俩都归于“藜科家族旗下”的藜属。
与灰灰菜相似,藜麦为一年生草本植物,春天发芽生长,夏秋开花结果,入冬就倒苗枯萎。藜麦的茎直立,略显粗壮;分枝多,平展或斜升,看上去就像一把扫帚。阔卵形叶子边缘有深浅不一的裂齿,形似鹅掌,故又称为鹅掌菜。藜麦的嫩茎也可食用,味道应该和灰灰菜差不多。不过,当地土著人可不喜欢“杀鸡取卵”,他们更看重藜麦果带来的丰收喜悦。他们舍不得过早地采摘嫩叶,只盼望着藜麦不起眼的小花一朵朵聚成穗状花序,待结果时,可收获大捆大捆的藜麦穗。穗上的藜麦籽不仅颜色多样,有黑、白、*、褐等色,而且颗粒饱满呈扁圆形,形状与小米粒儿差不多,难怪会被人们视为谷物。
然而,藜麦与灰灰菜也有不同。灰灰菜虽遍布全球,但营养价值不高,在野地里自生自灭,仅在春天来临时,人们兴致突发,采摘回来尝个新鲜。反之,藜麦虽然仅分布于南美洲高山地区,但营养丰富,备受当地人欢迎,栽培历史长达年之久。
藜麦的栽培历史如此之长,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不认识呢?说来话长,这还得从藜麦的营养价值说起。藜麦籽营养丰富,富含人体必需的多种营养物质,如淀粉、蛋白质、氨基酸、纤维素、维生素及微量元素。何况,藜麦口感不错,可像米饭一样煮食、煲粥或碾磨成粉制作面饼等。在南美洲土著人的历史文化里,藜麦已成为一种重要的传统作物,是生活的一部分。
在当地,藜麦不仅能解决温饱问题,而且还是一份重要的“精神食粮”,在南美洲土著人的文化礼仪、宗教信仰、祭祀活动中举足轻重。据说,11世纪印加帝国刚成立时,其*队的主要*粮就是油脂和藜麦裹成的藜麦丸。在海拔米以上的高山地区,服用藜麦丸的信使可连续24小时接力传递千米,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凭着藜麦赐给古印加战士的强壮身体,古印加帝国不断扩大疆域,持续多年。印加帝国鼎盛时期,每年种植季节,在位印加帝王会用金铲播下第一粒藜麦种子,预示着丰年到来。由此,藜麦被当地人冠以“五谷之母”的美誉。
时至今日,在安第斯山脉的偏远山区土著人依旧保持着以藜麦为主食的习俗。他们常常骄傲地说:“我们从不得病,因为我们吃的是祖先传下来的藜麦。”
藜麦,数百年来一直沉寂于安第斯山脉的山腹深处。直到20世纪70年代,随着人们对藜麦的研究增多,这块蒙上历史灰尘的“金子”才渐渐被拭去灰尘,重放光芒。
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表明,藏于深山的藜麦是一种营养成分丰富的食物,其所含的蛋白质、矿物质、氨基酸、纤维素、维生素、微量元素等含量高于普通食物,可满足人体营养的基本需求。年,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选择藜麦作为宇航员在太空的食品,并将其列为未来人类移民外太空的理想“太空食物”。同时,藜麦由于其丰富的营养成分,且脂肪含量偏低,故被欧、美洲多国视为一种理想的粮食,被冠以“营养*金”的新说法。随着日益增长的国际市场需求,全球适宜地区开始种植藜麦。
今天,人类面临着提高粮食安全、改善营养、减少贫困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突出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藜麦的生物学特性将使其在这一方面成为一种极具潜力的农作物。此外,安第斯土著居民利用藜麦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化也应该受到保护。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重视藜麦,联合国粮农组织将年设为“国际藜麦年”。至此,作为南美洲重要传统作物的藜麦,已被人们拭去灰尘,将以新的姿态重登人类历史舞台,开始崭新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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