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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工伤后就医无人管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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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军路,我老公是年退役回地方的一名老兵,去年疫情期间在我们这边的工地做楼房保温层,在干活期间被施医院住院治疗,因为是疫情期间临时找的工作,工头没有给我老公购买工伤险,现在他只是为我老公垫付了部分的医疗费用后面就不管了,家里的钱也花的差不多了,我想问下是否可以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帮忙解决困难?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您好军嫂,按照你的实际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建议:首先第一时间向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确实属于工伤的话,所在单位未给你丈夫购买工伤保险的话,所在单位就应该向你丈夫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拒绝支付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依法维权。

另外,您也可以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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